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彼尔人缘很好 ,可是 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并且不设上限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理由是
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
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
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
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
。他的机票和饭费
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因为银根紧缩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
